2021年9月29日 星期三

中兰环保(30085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3-08-29 13:36:32来源 : 中财网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相关资料图)

一、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

1、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年 6月 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未发现其他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2、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能,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情形。

三、关于 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刘建国、刘继承、施祖麟

2023年 8月 25日

关键词:

(责任编辑:黄俊飞)

推荐内容

Back to Top